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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MA法则,是由美国广告人E.S刘易斯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消费心理模式。是指消费者从看到广告信息到进行购买的心理过程引导。包含了五个内容版块 “Attention(注意)–Interest(兴趣)–Desire(欲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可以这样理解:让消费者注意到广告信息——引起消费者注意,令消费者有“兴趣”——让消费者产生购买或体验的“欲望”——使广告信息在消费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形成“记忆”——最后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购买行为的“行动”。
1、Attention注意:注意就是用创新、有创意的事物吸引大众的眼球,从而对其产生“注意”。因此,吸引“注意”需要强调创新的创作理念与思想。
2、Interest兴趣:兴趣便是指能够与目标群体喜好相关。
3、Desire欲望:对品牌及产品进行赋能,展示具有诱惑力的内容,让消费者产生欲望,激发他们的购买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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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Memory记忆:消费者的记忆或许可能只存在接触产品的那一瞬间,那么,加深记忆就很变得很有必要。因此,消费者对产品有一定认知之后,可能也会存疑,此时,通过产品展示及卖点讲解来加深印象。
5、Action行动:促进消费者购买。此时的消费者已然对产品有一定的购买欲望,这时候,需要一种驱动力来促使顾客买单。如和消费者讲一下有什么优惠活动、自己的亲身体验之类的。
文章来源:小李白 www.xlib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