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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VI设计之形式美法则广告的基本法则:
众所周知,VI设计的结果是广告以美的形式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并获得人们的认可实现广告的目的。形式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美学范畴中人们共性的审美,二是根据广告内容和受众人群的特点而展现的自身独特的审美。
和谐美:广告中的画面造型主要是指图像、图画、照片等非语言的元素,其中图像是广告画面造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广告中那些实人、实物、实景、以及现代广告中经常运用的动画形象等内容。但是无论广告画面造型怎样发展都不能脱离和谐美的设计原则,给观众带来一种比较严谨的稳定感和整体感,从而获得观众的认同感。在突出主体的同时也要重视主体和陪体、环境背景之间的联系,最终使广告给人以平稳和谐的感觉。
制造联想:广告中的各项元素都应引起公众的想象,以达到一种情感和象征的效应,在广告的设计中色彩有着特殊的效果,它可以更形象的展现出广告的形态特点,色彩与图像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互相影响,不同的色彩给人带来不同的心理感受,影响人不一样的心理变化,图像也主要依赖色彩来加强其关注度。
一个优秀的VI设计离不开色彩的作用,色彩自身的特点可以引起观众在欣赏广告时的愉悦的心情,实现广告的效果,而且还可以通过不同色彩将广告内容的主次明显分别开来,使得广告的作用效果更鲜明。
真实:广告的真实性是广告美术设计中独特的审美规律同时也是观众共性的审美特性。VI设计者要明确任何广告的美术设计的宗旨都是服务于客观事实的,夸张幽默的艺术手法只是对产品的真实性起到烘托的作用,如果脱离了产品的真实性就变成了虚假广告。
迎合大众审美:广告画面的风格要根据手中群体的审美喜好而定,受众群体的审美特点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因此在选择代言人或者某种画面时都必须结合公众的审美爱好设计广告,也就是说,审美法则在广告设计中一样适用。广告的出乎意料的设计,又是情理之中的事实是广告设计特点。VI设计过程中要通过调理和规范的原则将各种元素充分的利用到极限,将广告完美的表现在人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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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当代VI设计中渗入美术设计可以有效的提高广告的质量,使广告给人们以美的感受。现代的大多数广告的质量仍然很难达到人们的要求,只有将美术设计和当代广告元素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彰显广告自身的作用和价值。
文章来源:小李白 www.xlibai.com